社會新聞
“免費送燒餅”“掃碼送雞蛋”……日常生活中,這種“好處”是不是挺常見。在各種小禮品的“誘惑”下,一些人會抵擋不住,更有老年人直接把手機交給他人操作,殊不知可能掉入商家的“陷阱”。近日,中站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。
毋某與許某系情侶關(guān)系,二人于2020年在中站區(qū)共同經(jīng)營一家燒餅店。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間,二人利用店鋪經(jīng)營活動,以“免費送燒餅、送雞蛋”等促銷手段,誘使顧客提供手機號、驗證碼、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。隨后,他們將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上線人員,用于注冊社交賬號。二人從中非法獲利共計22643元。
法院審理認(rèn)為,毋某和許某違反國家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非法獲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,情節(jié)嚴(yán)重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。法院綜合考慮案件事實、犯罪性質(zhì)、危害后果及量刑情節(jié),依法判決毋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拘役4個月,緩刑8個月,并處罰金11350元;許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拘役5個月,緩刑10個月,并處罰金11350元。
法官在此提醒,群眾要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,遇到招攬掃碼、注冊的攤位時,要認(rèn)真鑒別,尤其是老年人更應(yīng)提高警惕,不要輕信陌生人,不要貪圖小便宜,切勿輕易將手機交給他人操作,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。
(記者 楊景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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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免費送燒餅”“掃碼送雞蛋”……日常生活中,這種“好處”是不是挺常見。在各種小禮品的“誘惑”下,一些人會抵擋不住,更有老年人直接把手機交給他人操作,殊不知可能掉入商家的“陷阱”。近日,中站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。
毋某與許某系情侶關(guān)系,二人于2020年在中站區(qū)共同經(jīng)營一家燒餅店。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間,二人利用店鋪經(jīng)營活動,以“免費送燒餅、送雞蛋”等促銷手段,誘使顧客提供手機號、驗證碼、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。隨后,他們將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上線人員,用于注冊社交賬號。二人從中非法獲利共計22643元。
法院審理認(rèn)為,毋某和許某違反國家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非法獲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,情節(jié)嚴(yán)重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。法院綜合考慮案件事實、犯罪性質(zhì)、危害后果及量刑情節(jié),依法判決毋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拘役4個月,緩刑8個月,并處罰金11350元;許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拘役5個月,緩刑10個月,并處罰金11350元。
法官在此提醒,群眾要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,遇到招攬掃碼、注冊的攤位時,要認(rèn)真鑒別,尤其是老年人更應(yīng)提高警惕,不要輕信陌生人,不要貪圖小便宜,切勿輕易將手機交給他人操作,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。
(記者 楊景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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